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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技术创新重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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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类型

(一)产业创新重大专项。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与新医药、海洋高新等新兴产业领域和工业互联网、物联网、车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经济发展过程领域实施重大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专利的研发成果,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联合国内外有关高校、科研机构及上下游关联企业组建产学研用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报。

(二)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开发。在增材制造、机器人、新一代信息技术、海洋高端装备、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和我省传统优势产业等领域组织实施关键核心技术和行业共性关键性技术开发。

(三)其它。企业上年度获国家或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质量标杆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标杆示范企业以及其他奖励类项目;省级行业技术开发基地为重点产业集群企业改进和提升产品质量开展的质量提升诊断辅导活动;节能、土壤治理与修复开发的技术、产品或设备。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能有效带动相关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快速发展,项目实施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项目实施能力,较好的资信等级。

  (二)技术开发项目应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涉及的知识产权归属明晰,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产业创新重大专项项目不超过3年。

  (三)申报产业创新重大专项类别的项目应为进入中试阶段(医药领域研发项目须进入临床试验阶段)或完成投资计划50%左右的项目,且有实施项目与标准研究或制定相结合行动。

  三、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填写《2020年省级技术创新重大项目简表》(见附件1),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信部门审核并填写《2020年省级技术创新重大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后行文报送,省属项目由省直主管部门或省属集团(控股)公司审核后行文汇总申报,省级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由其主管单位行文申报,奖励类项目无需申报。

  (二)2020年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含切块各设区市的资金)扶持的项目,原则上应从列入2020年省级技术创新重大项目中筛选产生。

  (三)请各部门、各单位于2020年5月31日前以电子文档和书面材料形式报送省工信厅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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